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总认为中药没有毒,其实不然。由于药物的气味有厚薄,因而作用有强弱,就区别为大毒、常毒、小毒和无毒。
传统中医对于有毒和无毒的药物在使用上是有规则的。大毒药用到病去十分之六时,即停止,常毒药用到病去十分之七,小毒药用到病去十分之八,即使是无毒的药也用到病去十分之九时就立即停止。用得过分,反会损害正气,剩余的一分病,要用谷类、肉类、果类和蔬菜类日常饮食来调养,如果用谷、肉、果蔬而不能尽除时,再按病邪程度用药物治疗。在用药期间,还要观察气候,适应生、长、藏的天地常道等。
由此可见,中药的毒性应指的是药物的作用。也就是指药物毒性反应的大小及作为用药程度上的差别。比如妇女在妊娠期间有病时的用药,必须在病去大半时,即应停止服用,适可而止,并且还要对某些禁忌药物不可不注意,这便是在治疗时因症下药和对药物毒性的把握。
中药方剂的组织
奇方与偶方
传统中药中,人们在一个方剂内的药物搭配组合是有主药和辅药之分的,一个方剂内用一个君药(即主药)、两个臣药(即辅药)叫做奇方组织;两个君药、四个臣药叫做偶方组织;但是两个君药而三个臣药还是奇方,如用两个君药而六个辅药才是偶方。
一般病在上而轻浅的称做近,多用奇方,病在下而深重的称做远,多用偶方,汗法宜用于表症就不可用偶,下法适用于里症,就不可用奇。
急剂与缓剂
此外补上治上(上指轻浅的病)的方剂要想使其药力稽留,宜用气味俱薄的“缓”剂;补下治下的方剂要其药力迅捷,宜用气味俱厚的“急”剂,总之求其恰当的到达发病场所而已。
治 则
治病的道理,不论奇方还是偶方,轻浅在上的(即轻浅之病)组织宜“小”,深重在下的(即重病)组织宜“大”,大的组织药数少(取其用力专),小的组织药数多(取其量轻力散);但多到九味,少则不能低于二味。此外用了奇方而病不去,可以接用偶方,这种用法,称“重方”。用了重方而病仍不解,就宜用反佐的方法,反佐法就是用寒凉或温热的药来顺从寒或热的病症进行治疗的一种反治法。
服用中药的禁忌
在服用中药期间,常常会遇到“有哪些食物不可以吃”的禁忌问题。其规则和缘由到底为何?甚至连一些中医师也不能告诉你个所以然,因为这些禁忌习惯大多是由祖先传下来的。
在古文献中,有薄荷恶鳖、茯苓恶醋、鳖甲恶苋菜、鸡肉恶黄蜡、蜜恶葱等的记载,这是在说明服用药物时不能吃哪些食物的禁忌。
在服药期间,凡是食物的性、味和所服的药性相反者应在禁忌之列,如服温热性的药物忌食生冷食物,吃补脾胃、助消化的药物,则勿食粘稠、油腻之消化不良的食物;若服用镇静药物时则勿食刺激和兴奋性食物。
十八反十九畏
有些药物相配合时,亦会产生副作用或毒性作用,在用药禁忌上亦需加以注意,以下为古人的“十八反”“十九畏”,“反”是指两药合用所产生的剧毒;“畏”指两药合用相抵而降低了药效或使药效消失了。
十八反:
乌头反半夏、贝母、爪蒌、白芨、白敛
甘草反大戟、莞花、甘遂、海藻
藜芦反人参、丹参、玄参、水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硭硝畏三棱、乌头畏犀牛、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
孕妇用药禁忌
妇女在怀孕期,使用各种药物都应十分注意,以免伤害母体和胎儿,或造成流产和出血过多。一般将对孕妇及胎儿造成危害程度的差别,可以把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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